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许运华表明,契合登机条件的充电宝有必要是旅客个人自用带着,不行邮寄,且每人不允许超出两个,每个充电宝的额外能量不能超越100Wh(瓦特小时),也便是电量27000毫安左右。关于超越100Wh但不超越160Wh的充电宝,须经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带上飞机,超越160Wh的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。
此外,飞翔途中不行以运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。由于飞机客舱归于增压环境,起降过程中客舱压力动摇会导致内部的锂电池发生一些改变,运用充电宝易引起发热和自燃危险。
许运华提示,购买充电宝时,应留意检查产品上是否标示有强制性3C认证。充电宝的最佳运用温度是0-40℃,应防止将其放置在高温、关闭或不利于散热的环境下;防止摔落和重压,以保证充电宝的物理完整性。运用的过程中,一经发现充电宝反常发热、鼓包或宣布异味等状况,应立马停止运用并寻求专业处理。